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巩固惠州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加快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弘扬优秀的惠州客家文化,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我会拟于今年7~12月在惠州市举办“情系客家•梦圆中华---惠州市首届客家山歌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赛事目的
发掘特色文化,传承客家艺术,扶持山歌新秀,弘扬客家文化,丰富文化生活。
二、指导、主办、策划单位
指导单位:惠州市社科联、惠州市文联
主办单位:惠州市客家文化经济促进会、惠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
统筹策划单位:惠州市海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组织机构
组委会主任:李惠生
组委会副主任:邹永祥
组委会成员:黄红英 古东权 陈永彬 黄文青 叶仕平 何伟忠
侯粤春 林秀花 李冠锋 彭 涛 朱 腾 苏广林
总策划:古东权
执行策划:陈永彬 黄文青 叶仕平 何伟忠 周春婷 余可夫
艺术总监: 黄红英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三个工作小组:会务组、演出组、后勤组。办公室设在惠州市客家文化经济促进会,地址:惠州市长寿路29号三楼,电话:2230691,邮箱:skjh2868330@.163.com,邮编:516001。
办公室主任:陈永彬(0752-2230691,18902622668)
办公室副主任:黄文青(13631993943)
四、报名条件、时间和地点
报名条件:自由报名或单位推荐;凡是在惠州生活、工作者,不限性别、年龄、职业,均可报名参赛。报名者须填《惠州市首届客家山歌赛报名表》(见附表一)。
报名时间:2015年7月~ 9月30日。
报名地点:市直单位、仲恺高新区和市区无单位者,在惠州市客家文化经济促进会报名;大亚湾区在惠阳区报名,惠城区等各县区在所在区县报名。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见附表二。
五、参赛要求:
1、参赛内容:传统的客家山歌;改编的客家山歌;历年来惠州当地创作的客家山歌;外地作者创作的有关惠州的客家山歌。节目内容要健康、向上。
2、节目形式:独唱、对唱、小组唱、表演唱、弹唱、戏剧、曲艺、歌舞等;独唱5分钟以内,戏剧、曲艺13分钟以内,其他节目7分钟以内。
3、比赛一律用客家话(个别特殊情况除外)演唱。
4、服装自带,尽量穿戴特色鲜明的客家服饰,也可根据节目需要穿戴服饰。
5、参赛节目尽可能自带CD伴奏碟、U盘或自弹自唱。
6、进入复赛后的作者请提供歌词电子文档,以便比赛时播放字幕。
六、赛事组织与评选
1、赛事分初赛、复赛、决赛进行。分市直单位(含仲恺区)、惠城区、惠阳区(含大亚湾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等六个代表队参赛。初赛:地点和人数主要由各县区自行确定;复赛:每队报送3~5个节目,每队限定人数16人(含领队)以内;决赛:在复赛中选出18个节目参加。
2、复赛、决赛采取抽签方式,按序号进行比赛。
3、各县(区)代表队参加复赛、决赛的节目及领队,主办方适当补贴每队比赛当天的往返交通费和餐饮费;其中市直代表队和惠城区代表队,主办方只负责参赛者及领队当天一顿的餐饮费。
4、本次比赛将邀请省、市著名音乐家、表演艺术家以及惠州市客家文化经济促进会、惠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5~7人担任评委。评委根据选手(节目)比赛现场的综合表现当场打分,并按其分数高低排出名次顺序。
5、本次比赛设金、银、铜奖。金奖1个,奖金3000元;银奖2个,每个奖金2000元;铜奖3个,每个奖金1000元;同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设组织奖若干名,颁发奖牌,表彰在活动中成绩优秀、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
6、活动期间的赛事和颁奖晩会,拟邀请惠州主流媒体作新闻报道,并请惠州电视台录播。
7、欢迎各界人士支持、参与本活动,凡赞助、支持单位将以广告、冠名等方式表示鸣谢(具体方法另订)。
惠州市客家文化经济促进会 惠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
2015年7月13日
附表一:首届“客家山歌赛”报名表.doc
附表二:惠州市首届客家山歌赛县区联系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