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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风俗
客家婚俗

 客家婚俗
 
     作者张世开

  现辖惠州市是客家人占绝大多数的市,新客家、老客家共同聚集。传统的婚俗中,的确是有“一村一俗”的说法,真是五花八门。这里记述的传统客家婚俗是编者认为在本行政区域内最具有代表性的。改革开放后,西方文化不断深透,客家、广府、闽南风俗互相交织,实际上现在新客家、老客家都是一家了,婚俗也基本同化了。

一、婚嫁演变

  解放前,惠州客家人主流婚姻形式是聘娶婚,凭“父母之命,媒约之言”。此,外还有抱童养媳、等郎妹、指腹为婚、重婚纳妾以及入赘、换婚、转婚、骗婚等婚姻形式。
  旧时惠州客家人有养“童养媳”习俗。童养媳是指有儿子人家,抱养别的家的幼女或女孩为养女,年幼时以兄妹相称,长大成人后,再由父母主行婚礼。
  一些穷苦人家尚未有儿子或儿子年龄还小,便先为儿子买回小女孩做未来儿媳,叫“等郎妹”。待生出儿子长大后再成婚,因年龄的差距,儿长成后,媳已人老珠黄。日后若因故不能成亲,则改为养女,由养母做主另行分配。
  富豪官绅除娶妻外,还可纳若干个年轻漂亮的“妾”,俗称“娶小老婆”。妾的社会地位低下,受家人歧视,但拥有美貌受丈夫宠爱,致使众妻妾之间经常勾心斗角,矛盾重重。
  客家妇人遵从“从一而终”,丈夫死后一般不再婚,终生守寡;也有一些寡妇因被家人、族人所逼或被出卖而再婚。寡妇再嫁俗称“半路婆”,半夜送出,不由正门出,半路交接,不鸣炮,不举行婚礼。
  入赘一般是家中没有儿子只有女儿的人家,为传续香火招纳男子与其女结婚。男子随老婆居住,所生小孩随老婆姓。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颁布《婚姻法》,实行婚姻身由,废除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禁止抱童养媳、等郎妹、指腹为婚、重婚、纳妾,实行婚姻自主,一夫一妻、男女平等。未婚或离婚后的男、女,经双方认识或经他人介绍相识后,逐步建立感情,进入恋爱阶段。城乡人民的生活逐步得到改善,婚姻观念也发生重大的变化,形成了恋爱、订婚、结婚三部曲,体现了“婚姻自由、婚姻自主”,基本上告别了传统的“六礼”(纳采、问名、行聘、请期、迎亲、拜堂)模式。如双方同意结婚,则到民政机关登记,领取结婚证书,尔后便可择吉日举行典礼。可女嫁男家,也可男到女家落户,即“入赘”。聘金、聘礼、结婚仪式、酒席一般从简。20世纪50~60年代,城市盛行结婚茶话会或集体婚礼,但在农村仍沿旧俗,个别还是兴排八字、拜堂、送采礼、摆酒设宴。
  20世纪80年代,实行改革开放后,旧时代的婚姻陋习沉渣泛起,讲门当户对,讲聘金,女方讲厚礼,比排场,大操大办。有钱、有地位的人家普遍以小车队迎亲,贫困地区用钱买老婆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有权有钱人还明里暗里“包二奶”,而换婚、骗婚、转婚现象至今仍未绝迹。同时,城乡的婚俗中引进不少西方风俗,广府、潮汕风俗也不断深透,形成了 “古今、中西、广潮”混杂新一代的“客家婚俗”。
  在乡镇有少数客家人结婚消费观念变化大大,互相攀比,费用惊人。新房的装饰与布置力求豪华。有的新娘打扮得出奇,眼眉睫毛修得如栅栏,口唇抹得猩红刺眼,婚纱、婚照、婚影片动辄几千至几万元;男方穿金戴玉,用金戒指、金项链、高级手表、名牌西装、进口皮鞋,打扮得珠光宝气。女的嫁妆不只是彩电、冰箱、高级音响、笔记本电脑等系列现代化电器,更有父母赠送高级别墅、楼房、小汽车做嫁妆者。迎娶时,城乡人家绝大多数都请小车队接新娘,而伴嫁的姐妹班及被请饮的大群亲戚也随车队登门。以往的传统繁琐的婚礼被豪华的婚宴所代替。婚宴都在酒楼摆设。
  在城市中也有采取简朴庄重婚礼仪式的。在新闻媒体发一则“结婚启事”,或参加一些团体举办的集体婚礼,既简朴又文明,不铺张浪费,还可增进亲情和友谊。

二、婚嫁程序

  (一)传统旧程序
  惠州客家人传统的男婚女嫁,主要为“生儿育女、传宗接代”。1919年“五四运动”前,特别是解放前,婚姻受传统的伦理束缚,不能自主。其聘娶婚讲究“门当户对、明媒正娶”,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环节多,礼俗繁琐。传统的婚俗主要有以下程序:
  提亲  旧式婚姻中,提亲即为媒人摄合。由男家请媒人婆或媒人公(男性)携礼往女家说亲。所携礼品一般为活鸡或者加上花布妆奁类用物。活鸡不可缺,客家人叫“带路鸡”,寓意吉祥、有路顺之意。带路鸡成双,主家收后回礼,送回一只,有各自路顺之意。
  若提亲初成,双方有意思,便要交换生辰八字,行卜吉的礼仪。
  合婚  提亲得到男女双方的同意,谈妥聘礼聘金后,即交换生辰八字,也叫交换年庚。交换年庚一般是请人按八字相排看有无相克,相克则不吉,婚姻也就不能谈下去了。若表面相合,还要行一道实际的卜吉仪式。其程序是:交换年庚后,双方各将对方的年庚拿回家中,或放入盛米的“米缸”,或供在灶君老爷神位前。此后3天(有俗是7天),各自注意观察两方家庭的情况。如果这几天内各自家庭平安大吉,相安无事,一切如常,则视为吉,说明双方八字相合,当然就可谈婚嫁之事了;如果这几天之内,对方家庭或者自己家里发生打烂东西之类的事,或者家生矛盾,或突然有人患病,家饲养的家畜生病死亡等等,即被认为是八字相克,年辰不合,此婚被视为不吉,从而中止说亲活动。
  小聘(订婚)  即媒人带男家携礼到女家订婚说亲,女家收礼后,作为订婚的依据,即告婚姻初成。聘礼一经落下,一般就不会改变,改变了即是悔婚,悔婚即悔约,如童做生意撕毁合同一样,是要担负赔偿责任的。如果随意悔婚,一般会留下很不好的名声,再谈婚论嫁时便身价大跌。所以,小聘礼在惠州客家人婚嫁中是一个相当重要的礼仪环节。
  所携礼品主要有生猪肉及鸡鸭、海参、生盆、熟盆等等(此俗所用礼品各地差距很大)。
  此礼在旧式客家婚俗中盛行,至今还有。
  报日  谈妥婚嫁之事后,双方要约定好迎娶的日子,由男家专送一期帖到女家作正式的告知。这一仪式,一方面是双方对好日子的选定作一次郑重其事的强调,增加联姻系列活动中喜庆的色彩;另一方面,表示男家对婚事的谦逊姿态,专利相报,也即是表示对女方家的尊重。这种习俗至今尚有延续。
  大聘(过大礼)  结婚前的一至两天,是婚前诸礼中的一次大高潮。民间婚俗多以聘娶婚为主,而大聘则是聘娶婚前至关重要而又最为隆重的一种形式。双方协定的聘金、聘礼、嫁妆等,全部要在这一仪式中履行。
  男家要依约把聘金用红纸包好。聘礼则繁杂得多,种类越多,越气派。主要为猪、羊、鸡、鸭、鹅、肉、鱼、发糕等。以上礼品,多用食格、棕箩等盛装,贴红插柏,放上大橘,或挑或抬,由男家的姑嫂姐妹浩浩荡荡地送到女家。
  女家接了男家的礼后,要往男家送嫁妆。嫁妆以生活用品为主,比较普遍的有被、席、帐、枕、衣服等。还有衣柜、梳妆在 惠州客家人的旧婚俗中,大聘时双方的送礼者,一般都穿盛装、施粉黛,头上插柏枝,头抹发油。挑担着礼品或嫁妆,专拣热闹地方行走,以示沿途相告喜事。过礼之人中的姑嫂姐妹,必选命好之人。所谓“命好者”一是家道富足,二是子女多且全,三是家宅平安。
  铺房  女家送嫁妆到男家后,女家的姑嫂姐妹亲自帮助摆设新房,此为定俗,谓之铺房。铺房讲究兆头、风水,因而参与铺房者,****为所谓的“命好之人”,尤其是多子女者。民间子嗣观念强烈,在铺房之中由子女多者参与,俗信会带来相同的家道兴旺;尤忌寡妇或无生养者,认为会带来晦气。在摆设上,床尾不能向门,妆镜不能向床,均谓之对房主兆凶或不吉。
哭嫁  女子出嫁数日前,深居闺房,邀请平日要好的姐妹来陪同。怀念亲情,痛惜生离,在闺中边哭边唱,俗称“哭嫁”。哭嫁的内容有:叹姐妹离别之情,感谢父母养育之恩,叹怨父母嫁女断了儿女之情,对父母、祖宗,对故乡的思恋和表孝内容,骂媒人等。哭嫁歌词不必全雅,平仄可不严谨,以方言土语衬托。
  梳新娘妆  新娘出嫁的那天早上,起床后由本屋懂礼节、有生活经验的中年女人给新娘梳妆打扮,穿戴讲究,脸上垂挂珠帘,使人看不清而部。穿戴完毕,由长辈亲人扶着新娘到祖堂拜别祖宗,按选定的时辰在女家举行出嫁的礼仪。
出嫁  新娘在其住的房间由父母、兄弟姐妹或亲戚送出门、送上轿。此时,亲朋长辈给新娘“上轿钱”,新娘也会将事先准备好的“姐妹钱”洒在地上让姐妹门去捡用。此后,接新娘就算是男家的事了。
  接新娘  关于接新娘,清光绪《惠州府志•婚嫁》记载:“其迎亲为狮子,兽头,童子戴之。”“妇至门必于亲好中取福寿兼全者扶之。”惠州市境多属客家地区,志中所述:前者明确说了惠州民间传统婚姻中接新娘、行婚姻大礼中热闹非凡的场面,既有很强的欢乐内涵,同时又展现了民间求吉祥的强烈信念。后者表明了婚嫁中的禁忌俗信。这些时期的风俗,一直延续至“文化大革命”前。改革开放后,民间又稍有恢复。
  20世纪60年代前,主要形式为花轿迎亲,多配以鼓乐。城里有花轿店和鼓乐店,专门经营丧寿诞等红白喜事。婚嫁的花轿,多为两抬、四抬、八抬大轿,绣“风鸾牡丹”、“福禄鸳鸯”,饰“四彩花灯”,披“大红花绸”,因此称为花轿。
接新娘时,由媒人领路。新郎领花轿,族中亲友叔侄、姑、嫂、姐妹结为迎亲队伍,一路鼓乐。至女家后,女家姐妹拒之于门外,新娘哭唱,谓之“接轿哭”。新郎向姐妹派利市,周旋一番后,将新娘接上轿。这时新娘哭唱,谓之“上轿哭”。起轿之前,轿夫也要讨利市。新郎封了利市,轿夫才起轿回程。
  旧式婚俗中,比较排场的,往往还要请舞狮队。
  跨旺火  新娘接到家中后,按习俗由亲友中福寿双全的所谓命好之人相扶下轿。新郎手持扇子扇之,民间俗信认为,新娘红运当头,杀气很大,用扇扇之,谓之“弱其杀气”。男家中大姑小姐等尤其八字相克者,则要避开这一场合。
  跨旺火在惠州客家人婚嫁环节中,是新娘下轿进入屋宅时必行的仪式。男方先准备好中药旺草,或丝毛草、桃枝等,点火烧着,让新娘跨火而过。即使是找不到以上材料,随意拿一把草点燃让新娘跨过也是常有之事。
  拜堂  接新娘归来后,新郎新娘先拜天地祖公,再拜父母高堂,并依次拜族中众长辈,每拜一长者,新娘便要敬上一杯香茶。饮者一般要回一个红包,一般为小红包,但多少根据各人情况而定。新婚礼俗中,这个环节依然盛行。
  婚宴  拜堂后,接着是婚宴(俗称“食喜酒”)。旧俗中,婚宴只是男家接待贺客的一种礼仪,因此出现在婚宴上的主要是新郎以及男家父母等众亲,新娘是不能出场的。新娘这时一般都安坐新房,不能抬头,不能说笑,不能轻易走动。独听外面传出的婚宴豪饮欢笑之声,也不能吃东西。但娘家人一般在新娘上轿前给新娘准备些吃的。
  婚宴是婚俗礼仪中最隆重的,一般讲究菜式和数目。菜式以大鱼大肉猪鸡鹅鸭为主,在数量上,主菜以十为吉祥数字,寓十全十美,即主菜为十菜一汤(小菜不计数)。早上接新娘,一般为中午开宴,称“食昼”。客人主要是男家亲朋邻里,事先备贺礼或贺金。各种贺礼金不等,但一般以平镜、大件的生活用品为主,礼金则以银元为多。
闹洞房  又称的“戏新娘”。即在婚宴后,人们以看新娘为由拥至洞房。先是强迫新娘给每位客人倒茶点烟,称为饮新娘茶和食新娘烟。但是,客人以作弄新娘为目的,故意将茶碰翻,或嫌茶过热过冷,或将新娘递过来点烟的火熄灭,使新娘无所适从。新娘此时只能赔笑,不能动怒,要经受多般戏弄。作为主家客人,戏弄新娘越久越好,花样越多、新娘越狼狈,气氛越足越好。

(二)现代新程序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惠州客家人婚俗从传统旧俗中逐步脱胎出来,形成具有当代浓厚文化气息的新型婚俗,并在民间迅速流行,并成了现代新婚俗的主流。由于中国的改革开放,西方文化不断深透,客家、广府、闽南风俗互相交织,形成了现代的主流婚俗。此婚俗不仅惠州客家人使用,婚俗基本上是同化了。老客家、“新客家”都趋向同俗了。
  新婚俗主要是自由恋爱,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往往是亲朋的介绍,不拿聘礼聘金;或者是自己认识,比如一起工作,同事之间相处久了产生感情等。彻底改变了以前靠媒婆介绍的环节。
  订立婚约,大致要经过以下几个环节:
  (1)出嫁日子的选定(拣日子)。
  (2)嫁娶仪式的选定(或出行结婚,或设家宴或是联婚大宴等)。
  (3)新房的选定(是随男家或女家或自己在外独立居住等)。
  (4)男女方说定婚宴费用、桌数、地点以及男方礼金、女方嫁妆的数目。这一项实际上是传统聘礼的一种沿袭。在具体操办上,一般女方提出要求,男方许诺给女方多少酒席、多少礼金、给新娘置多少衣物首饰等。
  (5)发请柬。定下婚期和设婚宴地点,便以双方父母名义派发请柬。主要发给旁系亲属、朋友或单位同事。一般言明X年X月X日在某地为儿或女举行结婚仪式,敬请出席,X时恭候,X时入席等。
  (6)送贺礼、贺金。接柬后,亲朋好友一般会将准备好的贺礼、贺金提前一日或数日送至男家或女家。贺礼多为较贵重的家具或生活用品,其中有数人集资合送的,贺金是最为普遍的一种。贺客中,妇道、老人一般50~100元为多,其他人100~200元为多,当然至亲挚友中经济较条件较好的,贺金500元、800元、1000元甚至更多的也会有。多数送礼金者,在赴宴时人到礼到。
  (7)布置洞房。选“命好之人”参与房间布置,贴大红“囍”字,点蜡烛,或点煤油灯盏以续香火之义。
行婚仪式及风俗,大致要经历下列程序:
  (1)装花车。事先约定小轿车,男家伴郎及好友在家中装扮花车,一般挂彩带、花结、男女公仔,属西化形式。目前,城镇中已有专业的婚庆公司专门承接行婚仪式。
  (2)装扮。新郎新娘各自在家中装扮,打扮的人选多为亲朋中有手技较好者。现在,一般请专业的发型师梳理妆扮,或专门请至家中,完事后赐予红包,或请其为参加婚宴客人。
  (3)接新娘。一般选午时过后.男家由新郎带路,携伴郎、好友组成迎亲车队前往接新娘。汽车绕路行走主要街道,沿途鸣放炮竹或制造热闹氛围,以示告喜。
  (4)滞新郎、抢新娘。新郎到女家接新娘时,女家姐妹接连抵挡为难新郎,如关门拒进、讨红包、出难题等,或将新娘的鞋子藏起让新郎去找,以此戏弄新郎。新郎一方,则想尽一切办法抵挡,最后用尽一切办法将新娘抢走。
  (5)撑红伞、踏红。新郎偕新娘出门,伴娘要事先备红伞一把撑开给新娘遮挡。出门前,要鸣炮,然后新娘新郎从红屑中踏过,谓之踏红,以祈“红运”之意。
  (6)坐车巡游。两新人在伴郎伴娘陪同下坐花车,领头引车环游街道,沿途鸣炮,以示告喜。
  (7)跨旺火。新娘至男家时,要跨旺火,方式近于旧俗。
  (8)捧新娘茶。兼而拜父、母及亲朋中之长辈者,拜家神、祖宗。
  (9)婚宴基本同传统旧婚俗。现在,婚嫁多选在酒店举行婚宴,也多为男女联席,俗谓“联婚”。由男女双方父母及新郎新娘在酒店外恭候客人。客人入席坐妥后,鸣一长串鞭炮,即予开席。
  宴席一般主席居正中,主坐两新人及父母以及其他长辈,其余男女方亲友分列而坐。席间,新郎新娘在伴郎伴娘的陪同下,要逐个给客人敬酒敬烟,也有的客人趁此时戏弄新郎新娘。
  席散后,主家以小利市封嫁女饼两个作为回礼,给每个参加婚宴的客人,即告婚事完毕。

三、婚后习俗

  过门后第二天早上,新郎、新娘均要起早床。新郎打开房门、大门。新娘梳洗完毕,要趁村里人都还没起床,去井台挑一担水回来。然后,新郎、新娘一齐到祠堂去拜祖先,给祖先牌上香,续香火的意思;回来再拜公婆,表示男的已完婚,女的已入家族,尽做“心Q”之责;再次是接待亲朋,行主宾往来之仪。忙完这些不久,女方的姐妹便成群结队来探新娘,并送来糖水煮蛋、津丝肉片汤,以示祝愿新郎、新娘婚后像糖一样甜蜜,像蛋一样圆满,姐妹感情像津丝一样绵长。也有风俗第二天一早,妯娌给新娘盛洗脸水,整妆后,由媒人带新娘去“拜灶神”。新娘虽进厨房,但必须过三朝以后才能煮饭。拜完灶神后,再由老公带着去拜父母,给他们奉茶。现在的风俗是:婚告。即主家买上上好的糖果、花生、瓜子、香烟等,由新郎新娘或者两新人的父母于第二天后逐个派发邻里乡亲,有单位的则拿至单位派发,谓之婚告。
  第三天,新郎、新娘在伴郎、伴娘的陪同下回娘家,看望父母,叫转门,也称“三朝转门”(俗称“于归”)。新郎拜见岳父岳母,当天来回。如三朝未转门,婚后的第一个春节一定要转门。转门时,新婚夫妇若接到亲戚的邀请,便双双前往,而亲戚赠送一对鸡(一公一母),名曰“带路鸡”。“带路鸡”取其“乖”的谐音,意为身体好。
  新婚一个月内,新娘只在家做些家务,不出门做工,可回娘家住上几天。新房的那张床晚上不能空着,新娘如去探亲,新郎一定要回来睡。
  婚后满月,娘家要用糯米粉拌糖做一个二三十斤重的大笼甜 给婆家,婆家切成小块分送邻里;而四周切下的“田唇四角”给娘家带回,也切成小块分送邻居。
  上述习俗虽然逐渐简化,但在农村多少仍有沿袭。
  现在,“三朝转门”比之旧俗简化许多,礼物也多是现代礼物。不可缺少的是“带路鸡”、大橘等。一些客家人还会仿旧俗蒸大笼甜 作为回礼,但相当多人则省却了这一环节。
  (张世开整理)      
  (本文主要参考书目:①《惠州市志》2008年中华书局出版  ②惠州市政协文史委员会编的《惠州文史》第十二辑  ③林慧文编写、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惠州古城的传统习俗》 ④2005年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广东民俗大典》  ⑤2005年广东旅游出版社出版的《二十世纪广东婚俗大观》 ⑥房学嘉著、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客家民俗》  ⑦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客家风情》  ⑧1994年海潮摄影艺术出版社出版的《客家风情(续集)》  ⑨1993年广东旅游出版社出版的《广东民俗大观》  ⑩紫金杨氏组织编写的《客家礼仪》)


 

更新日期: 2011/8/11     浏览次数: 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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